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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600JEI(000600)2024-04-25 13:21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河 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丽 红女士、蔡宁生先生、孙正运先生就各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年度自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 会对三名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经自查,公司三名在任独立董事均不存在下列情形: 1、在建投能源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建投能源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建 投能源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建投能源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或者在建投能源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建投能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5、与建投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