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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000605BHWI(000605)2024-07-08 10:2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1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筹备、 组织和联络等日常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