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股份"、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渤海水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渤海股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渤海股份通过公开发行证券(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 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 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渤海股份需要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向。 第六条 渤海股份应配合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 期间对渤海股份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保荐机构或者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