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 5 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86-551)65609815 传真(Fax):(86-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024)承义法字第 00251 号 致: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铜陵 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方娟律 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和 2024 年 9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