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8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徐青女士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 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控股 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系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资金成本,支 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 营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3.35%,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该额度有效期为6个月,在总金额 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