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天衡福顾字第 0063-04 号 致: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基于律师声明事项,就 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