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东省省属企 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公司(以下 简称所属公司)遵照执行;本制度所称所属公司,是指公司下属 所有全资、控股公司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负责内部审计的机 构(以下简称内审机构)和人员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财务收支、经 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 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公司 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行为。公司内审机构负责对总部部室、业 务中心及所属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1 第二章 内审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四条 公司按规定建立健全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内 部审计领导体制。党委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