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西王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 充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 事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 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 之日起未逾3年; 1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