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非交易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 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4年1月1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 行动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3 5、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磊先生的通知,获悉金磊先生与王 思勉女士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事项作出安 排。上述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前,金磊先生持有公司34,645,7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8.56%,王思勉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