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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000663YONGAN FORESTRY(000663)2024-05-21 13:0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 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 3 年。董事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六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