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