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推股份:山推股份董事会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680SHANTUI(000680)2024-01-08 11:17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 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