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山推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 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