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杜至刚先生、房绍坤先生、 王贡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对独立董事杜至刚先生、房绍坤先生、王贡勇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