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 管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要求披露的信 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符合证券监管机构 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股东、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及深交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 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