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中兴商业")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 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吴凤君,男,法学博士,副教授。曾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助教、讲 师;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沈阳美德因妇儿 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华创方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 事,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兴商业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 3 次、通讯方式 12 次)和 4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