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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商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000715ZSCBGCL(000715)2024-04-23 12:34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23 日,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增 长,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 性,践行"变、干、实",确保公司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完 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规定聘任的,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 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董事; 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 以下基本原则: (一)以岗位价值贡献为导向原则; (三)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