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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总经理工作规则(2023年12月)
000720XNTS(000720)2023-12-27 12:2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经理层行权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按要求 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材料。公司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经理层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经理层可以在 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层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根据 经理层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执行。 解聘经理层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经理层说明 1 解聘理由。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 表公司。 第二条 公司经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总经理办公会议(下称"总办会") 是讨论决定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性会议,实行总经 理负责制。 第三条 经理层不得参与对公司存在商业竞争的其他经济组 织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