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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000720XNTS(000720)2023-12-27 12:2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 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