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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000720XNTS(000720)2023-12-27 12:20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对董事会及经理层的约 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 份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