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能泰山: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000720XNTS(000720)2024-01-31 09:52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刘朝安 温素彬 程德俊 张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经全体 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独立董事刘朝安先生作为召集人,召集和主持 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会议对拟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能源交通公司及子公 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全体独立董事本着 独立客观的原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2024 年 1 月 29 日 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 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