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目 录 第四章 附则 1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 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作为公司监督机构,应依法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办事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事会办事机构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规则和表决程序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规则和表决程序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 召开,应公告说明原因。 第六条 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临时 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