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第五章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六章 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目 录 1 第一条 为强化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充分掌 握和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山西美 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并指导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机构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一半以 上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成立的,委员由董事长提名。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