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三次董 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审阅了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文件, 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 本次向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 保障参股公司建设项目的正常开展,未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将对泓创物流进行有效管 控,其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财务资助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