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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000723MJNY(000723)2023-11-09 12:09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公司十届六次董事 会会议前,收到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 司有关人员关于该事项的专项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变更并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 序合规,理由恰当。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 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