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4 年 3 月 2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 会)的行为,确保执委会委员(简称执委)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为公司最高经营管理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执委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或总裁推荐、提名,由公司董 事会聘任和解聘。执委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担任;可以设副主任 一名,由公司总裁或副总裁担任。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执委会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或有关要求,行使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司经营方针,决定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二)落实公司风险、合规管理目标,对公司风险管理、合规运营承担责任, 履行相应风险、合规管理职责;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并贯彻执行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五)拟订公司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