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我们接受委托,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拟向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专业服务。我们已对发行 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377727 A01 号、安永华明(2022)审 字第 61377727 A01 号、安永华明 (2023)审字第 61377727 A01 号)。上述审计报告已由 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一部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 审核,并于 2023年6月2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347 号)。我们于 2023 年 9 月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