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公司"、"发行人")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收 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 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7 号)。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源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律师")为中 交地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发行人律师,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要求,嘉源 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之日(2023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6 日期间的相关会后事项出具了《北 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