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1 期的议案》有利于保障中交地产正常开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 作,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中交地产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 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 自 2023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鉴于中交地产本次发行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 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 利推进,中交地产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 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延长 12 个月。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 为本次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 年 2 月 6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