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航发控制: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738AECC AEC(000738)2024-05-24 11:53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中伦(上海)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常年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及受本所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真 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