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PL-A-0107-b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战略规划和投融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 科学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会议组织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