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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000739APELOA(000739)2024-03-07 10:24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第五条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分别设置战略、审计、提名、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