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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李备战、彭梅芊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网络投票细则》")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