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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关于确认资产处置损益的公告
000753ZZDC(000753)2024-06-17 09:54

2021 年 9 月,因漳州市人民政府土地规划用途调整,公司下属 公司漳州金峰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峰自来水)与漳州市芗 城区人民政府芝山街道办事处及漳州惠民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就金峰 自来水旧厂征收事宜签订《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金峰自来水座落于芗城区芝山街道总建筑面积 2,221.30 平 方米的建筑物(含土地 29.02 亩)被征迁,补偿款计人民币 27,920,379 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搬迁费等),并移交给漳州市芗城区人 民政府芝山街道办事处。由于金峰自来水改扩建的新厂尚未建成并 网通水,旧厂仍需保留生产供水,被征迁的资产未正式移交。 2024 年 6 月,金峰自来水新厂建成并网通水,且完成征迁资产 的移交手续,符合资产处置确认条件,上述事项增加公司净利润约 1,580 万元(最终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征收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方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芝山街道办事处,实施单 位为漳州惠民房屋征收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福建漳州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