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小民)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姚小民 本人姚小民,作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 司"或"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姚小民,男,1963 年 6 月生,汉族,九三学社社员, 会计学硕士,会计教授,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 院长,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山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 学院院长,山西财经大学 MBA 教育学院院长。2018 年 8 月 2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