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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及 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等)处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