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涵)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林涵) 作为美达股份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对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发表相应意见,公司能够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相同的知情权。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 时间 | | 会议届次 | | 发表意见情况 | | --- | --- | --- | --- | --- | | 2023年3 | | 第十届董 事会第 | 13 | 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