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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达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向东、林家和、刘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向东、林家和、刘洋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