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15G20230020-00001 号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 9 号国华金融中心大厦 A 栋 24 层 电话:023-63012200 传真:023-63012211 邮编:400024 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根据公司2024年6月5日向股东发出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7日下午 14点30分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9楼会议室举行,由公司董事 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通知内容一致。 公司董事长主持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完成了会议议程,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 对本次股东大会作记录,并由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签名。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致: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