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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青: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000789WANNIANQING(000789)2023-12-12 10:07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不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