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见证意见书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见 证 意 见 书 海合综(2023)第【592】号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贵公司与本所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本所 指派郭晓龙、周张悦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本 所律师基于对本次大会的现场见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 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就本次大会的相关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如下: 一、本次大会的召集及通知 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据本所律师现场查验,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1,460,392,654】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2.1110%】,其资格均合法有效。贵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现场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统计并经贵公司确认,本次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计【86】人,代表股份【646,019,6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