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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铝股份: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 铝股份"或"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即总经理、党委 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在其中超过半数。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