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 目 录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5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8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 | 21 | | 第六章 | 附则 | 22 |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公司"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侧》及《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规则。 2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