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运作的 实际,分别对董事会下属的战略与投资、提名、审计与风险、薪酬与考 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为上市公司实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从而规范董事会 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质量和效率提供了可操作的参考。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