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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833YUEGUI(000833)2024-03-29 12:19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胜兰女士、胡咸华先生、刘祎先生本年度的任 职经历、兼职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有关信息,以及其签署的及《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上述 3 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综上,公司 3 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李胜兰女士、胡咸华先生、刘祎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评估,现就自查情况出具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