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6月)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 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 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