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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有 2 名为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