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有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