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3年12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2023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 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体系的建立,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缩略语及适用范围 (一)缩略语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3.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管各单位。 第二章 关联关系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本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全过程 1 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 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商业利益关系、管理关系及股权关 系和人事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潜在关联人。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