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23年12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缩略语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 (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 (四)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 "超募资金"。 1 (五)《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四条 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大会、董事 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 ...